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16:31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8007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江路7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杰 04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东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岗区民众街2号龙湖唐宁ONE 4号公建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丹 0411-*-8007 | ||
附件: | |||
附件1 | 0论证意见1.jpg | ||
附件2 | 0论证意见2.jpg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皮肤检测仪 2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 (略)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告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具体说明:
(略) (略) 的委托,大连东大 (略) (略) (略) 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 (略) (略) 有关部门审核后,于2023年11月0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出招标公告,至开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00分仅有重药(辽宁) (略) 提交了投标文件,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本项目依法予以废标。本项目又于2023年11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截止到开标之日2023年12月18日15:00分仅有重药(辽宁) (略) 一家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本项目依法予以废标。
我单位于2023年12月18日15:00时在大连东大 (略) 会议室进行了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是否具有歧视性、倾向性的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格要求合理,评分标准设置合理,商务条款及技术参数设置没有排他性、歧视性和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
依据《 (略)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规 (略) (略) 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药(辽宁)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十马路60号(1门)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略)
地址: (略) 长江路788号
联系方式:林杰 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东大 (略)
地 址: (略) 西岗区民众街2号龙湖唐宁ONE 4号公建3层
联系方式:于丹 0411-*-800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16:31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8007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江路7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杰 04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东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岗区民众街2号龙湖唐宁ONE 4号公建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丹 0411-*-8007 | ||
附件: | |||
附件1 | 0论证意见1.jpg | ||
附件2 | 0论证意见2.jpg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皮肤检测仪 2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 (略)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告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具体说明:
(略) (略) 的委托,大连东大 (略) (略) (略) 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 (略) (略) 有关部门审核后,于2023年11月0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出招标公告,至开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00分仅有重药(辽宁) (略) 提交了投标文件,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本项目依法予以废标。本项目又于2023年11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截止到开标之日2023年12月18日15:00分仅有重药(辽宁) (略) 一家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本项目依法予以废标。
我单位于2023年12月18日15:00时在大连东大 (略) 会议室进行了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是否具有歧视性、倾向性的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格要求合理,评分标准设置合理,商务条款及技术参数设置没有排他性、歧视性和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
依据《 (略)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规 (略) (略) 皮肤检测仪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药(辽宁)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十马路60号(1门)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略)
地址: (略) 长江路788号
联系方式:林杰 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东大 (略)
地 址: (略) 西岗区民众街2号龙湖唐宁ONE 4号公建3层
联系方式:于丹 0411-*-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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