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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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纺织用料/其他纺织用料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润州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6:50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4:30
预算金额 ¥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高宽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工 *
附件:
附件1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略)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HS-(2023)第0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高宽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S-(2023)第013号

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5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8万元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第五部分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江苏”网站(http://**)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制造业行业。如果本项目的货物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行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三、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A.现场获取文件地点: (略) 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B.邮箱获取文件:*@*63.com并电话告知,请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比选文件。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3、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5、售价:人民币 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递交方式:现场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人:吴工(电话:*);请务必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过时不予以接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纺织用料/其他纺织用料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润州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16:50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4:30
预算金额 ¥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高宽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工 *
附件:
附件1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略)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HS-(2023)第0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高宽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S-(2023)第013号

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防寒保暖衣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5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8万元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第五部分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江苏”网站(http://**)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制造业行业。如果本项目的货物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行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三、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A.现场获取文件地点: (略) 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B.邮箱获取文件:*@*63.com并电话告知,请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比选文件。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3、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5、售价:人民币 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润州区五里路9号五里产业楼12层

递交方式:现场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人:吴工(电话:*);请务必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过时不予以接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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