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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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 17:57:15


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3-17822

项目名称: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

采购需求: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30日历天

交货地点: (略) 索县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5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6 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123 号)规定,落实支持绿色、环保包装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促进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落实: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按相关规定扣除。(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 19日至**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方式: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在有效期内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1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2 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请使用投标客户端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20 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 CA(数字证书) ,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 要求为准, 如遇网站、系统平台、 CA 等相关问 题 请 按 照 西 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联 系 方 式 (http://**)进行咨询。

7、本项目各项公告均在以上媒介发布。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那曲索县公安局

地址: (略) 索县

联系方式:仁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八一北路西苑和谐商业街B座10楼

联系方式:唐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


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财政 发布时间: ** 17:57:15


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3-17822

项目名称: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

采购需求: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30日历天

交货地点: (略) 索县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5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6 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123 号)规定,落实支持绿色、环保包装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促进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落实: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按相关规定扣除。(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 19日至**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方式: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在有效期内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1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2 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请使用投标客户端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20 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 CA(数字证书) ,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 要求为准, 如遇网站、系统平台、 CA 等相关问 题 请 按 照 西 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联 系 方 式 (http://**)进行咨询。

7、本项目各项公告均在以上媒介发布。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那曲索县公安局

地址: (略) 索县

联系方式:仁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八一北路西苑和谐商业街B座10楼

联系方式:唐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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