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公共卫生中心后勤物业服务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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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公共卫生中心后勤物业服务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公共卫生中心后勤物业服务(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洞头区公共卫生中心后勤物业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

项目名称: (略) 洞头区公共卫生中心后勤物业服务(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电子交易说明
(1)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无需在磋商当天到达磋商现场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CA。
(5)如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及要求提供有效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解密成功的,同时上传的电子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或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电子磋商应文件的),将导致其磋商无效。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或参考电子投标操作指南: http://**-biding。
2. 参加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5. 本项目执行《 (略) 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洞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略) 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心街34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海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杨守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洞头区海兴路13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滨海代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协议岗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传 真:0577-*

联 系 人: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公共卫生中心后勤物业服务(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洞头区公共卫生中心后勤物业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

项目名称: (略) 洞头区公共卫生中心后勤物业服务(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电子交易说明
(1)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无需在磋商当天到达磋商现场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CA。
(5)如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及要求提供有效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解密成功的,同时上传的电子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或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电子磋商应文件的),将导致其磋商无效。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或参考电子投标操作指南: http://**-biding。
2. 参加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5. 本项目执行《 (略) 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洞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略) 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心街34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海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杨守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洞头区海兴路13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滨海代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协议岗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传 真:0577-*

联 系 人: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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