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回澜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磋商邀请
乐至县回澜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磋商邀请
磋商邀请
璟开(成都) (略) 受乐至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委托,拟对乐至县回澜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311-*-04-01-*
2.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回澜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3.建设地点:乐至县回澜镇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业主:乐至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项目规模:乐至县回澜河山洪沟治理项目拟综合治理山洪沟 1.3 公里。
采购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工程实施方案(含项目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工作),配合做好招标、施工过程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等后期服务工作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资质要求: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水利行业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7.1响应供应商请于2023年 12 月 20 日 09 时00 分至 2023年 12 月 26 日 17 时00 *@*q.com获取招标文件。
7.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经办人身 (略) 公章;(3)公司营业 (略) 公章。
7.3采购代理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
八、递交响应文件(纸质形式)截止时间:2024年 01 月 04 日 14:0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乐至县天池镇乐安路53号(乐至县水务局6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 (略) 乐至县天池镇乐安路53号(乐至县水务局6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至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地 址: (略) 乐至县乐安路53号
联 系 人:庾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璟开(成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B座2003-2004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
磋商邀请
璟开(成都) (略) 受乐至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委托,拟对乐至县回澜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311-*-04-01-*
2.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回澜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3.建设地点:乐至县回澜镇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业主:乐至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项目规模:乐至县回澜河山洪沟治理项目拟综合治理山洪沟 1.3 公里。
采购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工程实施方案(含项目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工作),配合做好招标、施工过程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等后期服务工作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资质要求: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水利行业设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7.1响应供应商请于2023年 12 月 20 日 09 时00 分至 2023年 12 月 26 日 17 时00 *@*q.com获取招标文件。
7.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经办人身 (略) 公章;(3)公司营业 (略) 公章。
7.3采购代理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
八、递交响应文件(纸质形式)截止时间:2024年 01 月 04 日 14:0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乐至县天池镇乐安路53号(乐至县水务局6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 (略) 乐至县天池镇乐安路53号(乐至县水务局6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至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地 址: (略) 乐至县乐安路53号
联 系 人:庾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璟开(成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B座2003-2004
联 系 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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