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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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16: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忠义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D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冯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信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忠义 022-*

项目概况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诚 (略) (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3-806

项目名称: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诚 (略) (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D3        

联系方式:冯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诚 (略)             

地 址: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张忠义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忠义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16: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忠义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D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冯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信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忠义 022-*

项目概况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诚 (略) (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3-806

项目名称: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测评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诚 (略) (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D3        

联系方式:冯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诚 (略)             

地 址: (略) 西青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张忠义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忠义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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