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环评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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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环评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扬州 (略) 的委托,江苏方天 (略) (略) 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环评验收服务(FTCGDL-*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CGDL-*号

2、项目名称: (略) 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环评验收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5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项目具备验收条件50日历天内将完成环评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 (略) (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项。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 2023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023年12月25日17:30前)凭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略) ( (略) 邗江区玉箫路18号401、403室)报名并领取相关磋商文件、缴纳资料费;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现代农业生态环境 (略) 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方天 (略) 开标一室( (略) 邗江区玉箫路18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方天 (略) 开标一室( (略) 邗江区玉箫路18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理。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

4、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 (略)

地 址: (略) 邗江区杨庙镇厨余垃圾项目部(泰达环保西侧)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方天 (略)

地  址: (略) 邗江区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 系 人:王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

电   话:*


江苏方天 (略)

2023年12月19日


受扬州 (略) 的委托,江苏方天 (略) (略) 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环评验收服务(FTCGDL-*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CGDL-*号

2、项目名称: (略) 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环评验收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5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项目具备验收条件50日历天内将完成环评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 (略) (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项。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 2023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023年12月25日17:30前)凭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略) ( (略) 邗江区玉箫路18号401、403室)报名并领取相关磋商文件、缴纳资料费;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现代农业生态环境 (略) 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方天 (略) 开标一室( (略) 邗江区玉箫路18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方天 (略) 开标一室( (略) 邗江区玉箫路18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理。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

4、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 (略)

地 址: (略) 邗江区杨庙镇厨余垃圾项目部(泰达环保西侧)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方天 (略)

地  址: (略) 邗江区玉箫路18号401、403室

联 系 人:王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鑫

电   话:*


江苏方天 (略)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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