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兴华乡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呼玛县兴华乡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玛县兴华乡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为呼玛县水利工程建设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HQGC-FW-2023-00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呼玛县兴华乡;
2.2质量要求:满足相应审查及实施要求。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为其服务的相关勘测设计(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后续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后续设计、征占地前期工作及后续综合勘测设计)等技术服务。
2.5设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8.64公里,护岸1.0公里。
2.6招标控制价:批复相应勘测设计费的100%
3、勘测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其他单项设计报告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
4.3、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有相关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10日09时00分。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呼玛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7-*
招 标 人:呼玛县水利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人地址:呼玛县长虹路152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祺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61-1号
电 话:*
日 期:2023年12月19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玛县兴华乡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为呼玛县水利工程建设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HQGC-FW-2023-00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呼玛县兴华乡;
2.2质量要求:满足相应审查及实施要求。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为其服务的相关勘测设计(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后续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后续设计、征占地前期工作及后续综合勘测设计)等技术服务。
2.5设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8.64公里,护岸1.0公里。
2.6招标控制价:批复相应勘测设计费的100%
3、勘测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其他单项设计报告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 (略) 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
4.3、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有相关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10日09时00分。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呼玛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7-*
招 标 人:呼玛县水利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人地址:呼玛县长虹路152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祺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61-1号
电 话:*
日 期:2023年12月19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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