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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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效期: 2023-12-20 至 2023-12-27
撰写单位: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撰写人: 王晓乐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为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略) 公安局监管支队需要在看守所设置门诊部和拘留所设置卫生所,为在押人员提供医疗服务。驻所医护人员至少9名,其中医师5名,注册护士4名。如遇危重患者确需出所就医时, (略) 建设监管病房。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499,968.00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需要在看守所设置门诊部和拘留所设置卫生所,为在押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如遇危重患者确需出所就医时, (略) 建设监管病房。目前, (略) 只有葫 (略) 有监管病房,该病房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 (略) 总队联网, (略) 不具备此条件。

综上,只有葫 (略) 能够提供此项目服务,故此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相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葫 (略)

地址: (略) (略) 连山区化机街16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王志民 王振清 陈井影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晓乐

联系地址: (略) 龙港区茨齐路18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特

联系地址: (略) 龙港区龙程街5号

联系电话:042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鹏

联系地址: (略) 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电话:*

七、附件

附近1:专家论证意见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rar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效期: 2023-12-20 至 2023-12-27
撰写单位: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撰写人: 王晓乐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医疗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为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略) 公安局监管支队需要在看守所设置门诊部和拘留所设置卫生所,为在押人员提供医疗服务。驻所医护人员至少9名,其中医师5名,注册护士4名。如遇危重患者确需出所就医时, (略) 建设监管病房。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499,968.00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需要在看守所设置门诊部和拘留所设置卫生所,为在押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如遇危重患者确需出所就医时, (略) 建设监管病房。目前, (略) 只有葫 (略) 有监管病房,该病房 (略) 公安局监所管理 (略) 总队联网, (略) 不具备此条件。

综上,只有葫 (略) 能够提供此项目服务,故此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相关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葫 (略)

地址: (略) (略) 连山区化机街16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王志民 王振清 陈井影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晓乐

联系地址: (略) 龙港区茨齐路18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特

联系地址: (略) 龙港区龙程街5号

联系电话:042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鹏

联系地址: (略) 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电话:*

七、附件

附近1:专家论证意见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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