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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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2023-12-20

   (略)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略) (略) 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比选。

  1. 项目名称: (略) (略) 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2. 采购编号:TC239X07V
  3. 采购内容:
  4. (1)采购服务: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含税控制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略) (略) 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1

  25000/月

  *

  合计

  *

  (2)采购预算:30万元(含税)。

  (3)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于下月10日内提交上月费用清单,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由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4)服务期限:合同为一年。

  (5)服务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6)合同期限:合同为一年一签,双方无异议可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对未尽事宜双方沟通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5、标包划分:标段划分(分包)方式:共包采购,即一个标包采购。

  6、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且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评审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代理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代理人还需提供法人委托授权书)

  5.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评审材料: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注册时间未满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无黑名单记录。【评审材料:提供声明函和信用中国(http:// http://**.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

  5.4供应商承诺,提供以下承诺函: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评审材料: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4)不存以下限制投标情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被 (略) (略) 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5.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400元/标包,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 (略) 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 (略) 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注:

  ①上述账户信息仅为采购文件标书费汇款账户。

  ②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汇款成功后将汇款凭证和报名资料上传并完成报名操作,并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③本项目保证金缴纳平台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即获取磋商文件后须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通过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保证金账户信息。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略) 渝水区城北街道体育馆路新雅国际七楼西面。

  3、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http://**)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4、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江西分公司

  代理地址: (略) 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04

  项目联系人 :胡美珠、李金阳

  电话:*、0791-*

  电子邮件:*@*q.com、*@*ttp://**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渝水区仙来东大道167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 (略) ,新余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2023-12-20

   (略)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略) (略) 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比选。

  1. 项目名称: (略) (略) 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2. 采购编号:TC239X07V
  3. 采购内容:
  4. (1)采购服务: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含税控制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略) (略) 渠道地推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1

  25000/月

  *

  合计

  *

  (2)采购预算:30万元(含税)。

  (3)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于下月10日内提交上月费用清单,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由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4)服务期限:合同为一年。

  (5)服务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6)合同期限:合同为一年一签,双方无异议可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对未尽事宜双方沟通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5、标包划分:标段划分(分包)方式:共包采购,即一个标包采购。

  6、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且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评审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代理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代理人还需提供法人委托授权书)

  5.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评审材料: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的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注册时间未满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无黑名单记录。【评审材料:提供声明函和信用中国(http:// http://**.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

  5.4供应商承诺,提供以下承诺函: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评审材料: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4)不存以下限制投标情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被 (略) (略) 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5.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400元/标包,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 (略) 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 (略) 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注:

  ①上述账户信息仅为采购文件标书费汇款账户。

  ②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汇款成功后将汇款凭证和报名资料上传并完成报名操作,并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③本项目保证金缴纳平台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即获取磋商文件后须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通过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保证金账户信息。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略) 渝水区城北街道体育馆路新雅国际七楼西面。

  3、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http://**)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4、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江西分公司

  代理地址: (略) 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04

  项目联系人 :胡美珠、李金阳

  电话:*、0791-*

  电子邮件:*@*q.com、*@*ttp://**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渝水区仙来东大道167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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