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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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 (略) ( (略) 屯溪区昱东街道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1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RFZB2023X072

项目名称:2024年度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本项目按照结算系数进行报价,结算系数不超过1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度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歙县城区公园广场、路面、公厕公共零星设施等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清单》,本次招标服务的工作量为暂估量,根据实际需要分若干次维修服务。据实结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驻本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0日9点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点30分

地点:黄山 (略) ( (略) 屯溪区昱东街道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105号)

方式:方式一: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二: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进行报名,采购文件通过邮箱方式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3楼会议室(徽城镇富丰路197号)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3楼会议室(徽城镇富丰路1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工程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城区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谈判流程如下:

①各供应商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承诺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最后承诺报价则视同第一次报价)

③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歙县徽城镇富丰路197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105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9-*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 (略) ( (略) 屯溪区昱东街道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1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RFZB2023X072

项目名称:2024年度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本项目按照结算系数进行报价,结算系数不超过1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度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歙县城区公园广场、路面、公厕公共零星设施等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歙县城区公园广场及公厕公共设施维修工程清单》,本次招标服务的工作量为暂估量,根据实际需要分若干次维修服务。据实结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5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驻本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0日9点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点30分

地点:黄山 (略) ( (略) 屯溪区昱东街道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105号)

方式:方式一: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二: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进行报名,采购文件通过邮箱方式发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3楼会议室(徽城镇富丰路197号)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3楼会议室(徽城镇富丰路1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工程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城区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谈判流程如下:

①各供应商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承诺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最后承诺报价则视同第一次报价)

③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歙县徽城镇富丰路197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105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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