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药品价格信息的公示三十九
关于部分药品价格信息的公示三十九
根据《 (略) 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精神,前期已挂网产品中,企业补充递交了价格信息。现将相关价格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 (略) 药械采购中心。
二、相关生产企业应如实申报价格信息,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或应提供但未提供信息的,将按《 (略)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试行)》(浙药采〔2020〕10号)等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0571-*;地址: (略) 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略) 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根据《 (略) 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精神,前期已挂网产品中,企业补充递交了价格信息。现将相关价格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 (略) 药械采购中心。
二、相关生产企业应如实申报价格信息,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或应提供但未提供信息的,将按《 (略)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试行)》(浙药采〔2020〕10号)等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0571-*;地址: (略) 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略) 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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