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医院城东院区瓶装医用氧气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安康市中心医院城东院区瓶装医用氧气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函
(略) (略) (略) 区瓶装医用氧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KSH2023-ZTP-120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瓶装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0万元
5、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区瓶装医用氧气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号);
6、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备注:(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安康 (略) (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传送谈判文件,请注意查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00时前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汉滨区关庙汉江大桥南侧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康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安康 (略)
2023年12月20日
(略) (略) (略) 区瓶装医用氧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KSH2023-ZTP-120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瓶装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0万元
5、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区瓶装医用氧气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号);
6、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备注:(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安康 (略) (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传送谈判文件,请注意查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00时前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汉滨区关庙汉江大桥南侧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康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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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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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 (略)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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