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都亭普庵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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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都亭普庵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竞争性磋商公告

利川市都亭普庵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入(湖北专区)、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并于2024年1月3日09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H-2023-077

2、项目名称:利川市都亭普庵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采购1-3年级学生校服采购总量(暂定)759套,(每套规格为学生夏装T恤1件、春秋长裤1条、冬装(活里活套)冲锋衣1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5、采购预算金额:约26万元。

6、采购控制单价:*佰**元整(¥340.00元/套)作为报价的上限价。(注:投标供应商以单价报价,凡超过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7、履约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本项目虽然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本项目仍然执行并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2条的规定,不属于政府采购。 (略) 教育厅《 (略) 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便于本项目的有效实施,保障中小学生校服品质不受价格因素而降低品质,故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3、质疑与投诉:(1)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回复的,可以向本项目行业主 (略) 教育局进行投诉。(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因此本项目行业主管单位作为采购监督单位)(4)联系电话:0718-*;联系地址: (略) 东城街道办事处国泰名都1栋三楼。

4、(1)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采购程序不执行采购意向公开!(2)本项 (略) 教育厅《 (略) 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结合采购活动的时效性及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因此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执行采购过程。(3)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20%的,且三分之二的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并认为该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拒绝其响应。

5、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发布公告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须向平台支付信息服务费555元。(注:本费用非代理机构收取)

6、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响应,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工业),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非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虚假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响应形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锁”并注册会员;

4.2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 26日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入(湖北专区)、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 磋商文件》。

4.3磋商文件编制: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响应工具“限额平台专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该软件可以打开本项目采购文件和编制响应文件。

4.4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须于:2024年 1月3日9:00时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内。

4.5磋商会议室间:2024年1月3日9时,供应商应在相应时间段用CA锁登*平台,关注项目进展(资格审查情况、澄清、二次报价等后续流程)。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都亭普庵小学

地 址: (略) 西城路与西都巷交叉口东120米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东城街道办事处国泰名都1栋三楼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718-*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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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竞争性磋商公告

利川市都亭普庵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入(湖北专区)、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并于2024年1月3日09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H-2023-077

2、项目名称:利川市都亭普庵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采购1-3年级学生校服采购总量(暂定)759套,(每套规格为学生夏装T恤1件、春秋长裤1条、冬装(活里活套)冲锋衣1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5、采购预算金额:约26万元。

6、采购控制单价:*佰**元整(¥340.00元/套)作为报价的上限价。(注:投标供应商以单价报价,凡超过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7、履约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本项目虽然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本项目仍然执行并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2条的规定,不属于政府采购。 (略) 教育厅《 (略) 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便于本项目的有效实施,保障中小学生校服品质不受价格因素而降低品质,故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3、质疑与投诉:(1)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回复的,可以向本项目行业主 (略) 教育局进行投诉。(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因此本项目行业主管单位作为采购监督单位)(4)联系电话:0718-*;联系地址: (略) 东城街道办事处国泰名都1栋三楼。

4、(1)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采购程序不执行采购意向公开!(2)本项 (略) 教育厅《 (略) 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结合采购活动的时效性及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因此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执行采购过程。(3)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20%的,且三分之二的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并认为该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拒绝其响应。

5、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发布公告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须向平台支付信息服务费555元。(注:本费用非代理机构收取)

6、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响应,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工业),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非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虚假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响应形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锁”并注册会员;

4.2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 26日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入(湖北专区)、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 磋商文件》。

4.3磋商文件编制: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响应工具“限额平台专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该软件可以打开本项目采购文件和编制响应文件。

4.4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须于:2024年 1月3日9:00时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内。

4.5磋商会议室间:2024年1月3日9时,供应商应在相应时间段用CA锁登*平台,关注项目进展(资格审查情况、澄清、二次报价等后续流程)。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都亭普庵小学

地 址: (略) 西城路与西都巷交叉口东120米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东城街道办事处国泰名都1栋三楼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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