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派思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中科派思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2023年12 (略) (略) 决定受理中科 (略) 预重整,并指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北京观韬中茂(大连)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保证顺利、优质、高效地推进预重整以及未来的重整工作,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制订预重整及重整计划草案提供数据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略) (略) 备案后,临时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三)特别说明:本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
二、基本信息
中科 (略) (以下简称“中科派思”或“债务人”)成立于2016年8月25日,登记机关为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0万元, (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东三路15-2号1-2层,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助动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科派思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锂硫电池研发、制造、销售、设计、安装及技术服务,推动锂硫电池和电池组从研发、中试到批量生产的产业化过程以及提供锂硫电池和电池组安装、维修服务。
三、评估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参与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分别按照破产清算假设和持续经营假设前提,对债务人截至受理日的全部资产价值进行专项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二)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包括法定优先权对应的财产)按对应的债权进行统计,单独出具该部分资产的评估结果;
(三)对债务人截至受理日模拟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四)对债务人的特定资产,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该特定资产的评估报告或评估明细表;
(五)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有关后期事项说明;
(六)列席债权人会议,报告评估工作情况,并回答询问;
(七)临时 (略)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评估专业服务。
四、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丰富的破产清算/重整经验;
2.外地竞聘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且至公告之日止分支机构设立不低于一年;
3.具有评估师20人(含20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且能够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4.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资格的评估机构优先入选;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五、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评估机构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申报书及相应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介绍;
(五)评估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及本机构参与破产评估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的评估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预计评估期限;
(七)报价(应为一次性含税包干总价)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八)报名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2.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3.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5.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出具的报告;
6.按照临时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7.列席债权人会 (略)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询问,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明确说明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
注:上述材料须编制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文件扫描版同时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或U盘存储提交临时管理人。
六、选聘方法
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审查报名单位与债务人预重整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同时逐一审核报名单位是否符合报名文件要求、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综合考虑报名单位规模大小、报价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判报名单位的相关情况,依法确定本次选聘的入选机构。
最终入选结果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七、费用说明
(一)本次评估机构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餐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二)费用支付:因预重整案件的特殊性,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债务人。因债务人现处于预重整阶段,待转入正式重整程序后,评估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支付,届时管理人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决定支付时间;
(三)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遗漏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解除委托 。
(四)本项目在预重整、重整(或清算)程序中因对评估的工作内 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相应报告过期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咨询电话:*(段晓军)
邮 箱:*@*63.com
联 系 地 址 : (略) 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4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意向报名参加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请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五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至报名地点。
九、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债务人预重整案评估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选聘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债务人预重整程序评估机构的公开招募。
特此公告。
中科 (略) 临时管理人
2020年12月18日
2023年12 (略) (略) 决定受理中科 (略) 预重整,并指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北京观韬中茂(大连)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保证顺利、优质、高效地推进预重整以及未来的重整工作,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制订预重整及重整计划草案提供数据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略) (略) 备案后,临时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三)特别说明:本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
二、基本信息
中科 (略) (以下简称“中科派思”或“债务人”)成立于2016年8月25日,登记机关为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0万元, (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东三路15-2号1-2层,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蓄电池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助动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中科派思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锂硫电池研发、制造、销售、设计、安装及技术服务,推动锂硫电池和电池组从研发、中试到批量生产的产业化过程以及提供锂硫电池和电池组安装、维修服务。
三、评估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参与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分别按照破产清算假设和持续经营假设前提,对债务人截至受理日的全部资产价值进行专项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二)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包括法定优先权对应的财产)按对应的债权进行统计,单独出具该部分资产的评估结果;
(三)对债务人截至受理日模拟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四)对债务人的特定资产,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该特定资产的评估报告或评估明细表;
(五)根据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有关后期事项说明;
(六)列席债权人会议,报告评估工作情况,并回答询问;
(七)临时 (略)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评估专业服务。
四、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丰富的破产清算/重整经验;
2.外地竞聘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且至公告之日止分支机构设立不低于一年;
3.具有评估师20人(含20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且能够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4.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资格的评估机构优先入选;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五、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评估机构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申报书及相应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介绍;
(五)评估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及本机构参与破产评估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的评估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预计评估期限;
(七)报价(应为一次性含税包干总价)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八)报名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未经临时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2.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3.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5.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出具的报告;
6.按照临时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7.列席债权人会 (略)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询问,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明确说明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
注:上述材料须编制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文件扫描版同时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或U盘存储提交临时管理人。
六、选聘方法
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审查报名单位与债务人预重整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同时逐一审核报名单位是否符合报名文件要求、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综合考虑报名单位规模大小、报价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判报名单位的相关情况,依法确定本次选聘的入选机构。
最终入选结果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七、费用说明
(一)本次评估机构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餐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二)费用支付:因预重整案件的特殊性,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债务人。因债务人现处于预重整阶段,待转入正式重整程序后,评估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支付,届时管理人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决定支付时间;
(三)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遗漏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解除委托 。
(四)本项目在预重整、重整(或清算)程序中因对评估的工作内 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相应报告过期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咨询电话:*(段晓军)
邮 箱:*@*63.com
联 系 地 址 : (略) 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4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意向报名参加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请于2023年12月28日下午五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至报名地点。
九、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债务人预重整案评估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选聘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债务人预重整程序评估机构的公开招募。
特此公告。
中科 (略) 临时管理人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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