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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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238-*-01H

2、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编号:*-2023-00993

3、项目名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教室灯光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3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学生教室照明、教学灯具,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灯具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 (略) 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阳洋 (略) 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的磋商会将于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阳洋 (略) 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4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磋商。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磋商: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阳洋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运斐

电 话:0717-*

宜昌阳洋 (略)

2023年12月21日




项目概况: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教室灯光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238-*-01H

2、政府采购项目备案编号:*-2023-00993

3、项目名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教室灯光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3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学生教室照明、教学灯具,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灯具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 (略) 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阳洋 (略) 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的磋商会将于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阳洋 (略) 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4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磋商。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磋商: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阳洋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运斐

电 话:0717-*

宜昌阳洋 (略)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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