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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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

预算编号: 06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服务工作。项目内容包括消防人员岗位的招聘、管理、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纸质: (略) 虹口区物华路73号渡边物华园1号楼5楼850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纸质: (略) 虹口区物华路73号渡边物华园1号楼5楼8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http://**.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供应商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联系电话:9576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人民政府北站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静安区国庆路43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虹口区物华路73号渡边物华园1号楼5楼8506室

联系方式:02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轶

电 话:021-*-806


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

预算编号: 06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七浦路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监控服务工作。项目内容包括消防人员岗位的招聘、管理、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纸质: (略) 虹口区物华路73号渡边物华园1号楼5楼850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纸质: (略) 虹口区物华路73号渡边物华园1号楼5楼8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http://**.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供应商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联系电话:9576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人民政府北站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静安区国庆路43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虹口区物华路73号渡边物华园1号楼5楼8506室

联系方式:02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轶

电 话:02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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