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亭湖区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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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亭湖区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公示

(略) 要求,现将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6月,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150万元(盐财【2023】27号),用于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该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分别是南洋镇曰康村新建仓储物业用房项目、新兴镇新永村购买物业用房项目、便仓镇新桥村新建粮食仓储物业资产项目、便仓镇界沟村新建粮食仓储物业资产项目、宝瓶湖街道新港村购买物业资产项目。截至目前宝瓶湖街道新港村购买物业资产项目已经完工、确权为经营性资产,达到预期效果;其它项目正在建设中。

公示时间为12月23日-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515-*。

联系地址: (略) 青年东路55号。

(略)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2日


(略) 要求,现将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6月,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150万元(盐财【2023】27号),用于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该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分别是南洋镇曰康村新建仓储物业用房项目、新兴镇新永村购买物业用房项目、便仓镇新桥村新建粮食仓储物业资产项目、便仓镇界沟村新建粮食仓储物业资产项目、宝瓶湖街道新港村购买物业资产项目。截至目前宝瓶湖街道新港村购买物业资产项目已经完工、确权为经营性资产,达到预期效果;其它项目正在建设中。

公示时间为12月23日-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515-*。

联系地址: (略) 青年东路55号。

(略)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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