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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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问)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ZX2023-096

项目名称: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万元

采购需求:用于完善汉滨区殡仪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合同包1(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万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汉滨区殡仪馆2号

火化炉维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00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兴安路社区大桥路10号南城国际1幢1单元6层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汉滨区殡仪馆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殡仪馆

地址:汉滨区育才西路1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兴安路社区大桥路10号南城国际1幢1单元6层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略)

2023年12月22日


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问)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ZX2023-096

项目名称: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万元

采购需求:用于完善汉滨区殡仪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合同包1(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万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汉滨区殡仪馆2号

火化炉维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00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殡仪馆2号火化炉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兴安路社区大桥路10号南城国际1幢1单元6层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汉滨区殡仪馆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殡仪馆

地址:汉滨区育才西路1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兴安路社区大桥路10号南城国际1幢1单元6层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略)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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