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颖园环境风貌整治及周边酒店板块装修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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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颖园环境风貌整治及周边酒店板块装修提升项目

1.招标条件

南浔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颖园环境风貌整治及周边酒店板块装修提升 (略) 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 2306-*-04-0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南浔 (略) ,设计单位为 上海 (略) ,招标人为湖州南浔 (略) ,代建单位 / ,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浔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颖园环境风貌整治及周边酒店板块装修提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浔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颖园环境风貌整治及周边酒店板块装修提升项目投资估算约 2985.66 万元,工程概算约 2985.663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2578.5007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214平方米,其中颖园饭店一层建筑面积约为2239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1734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773平方米,文保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468平方米 。建设地点:位于南浔镇便民街皇御河畔南浔颖园 。

2.2招标范围:对原颖园饭店进行室内装修及颖园饭店周边的室外环境风貌提升,包括室内装修、安装及室外配套等(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438.3542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3.7■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 (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 (略) 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 月 12 日 9 时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湖州南浔 (略)

地 址: (略) 南浔区南浔镇适园路148号

联系人:* 宁

电 话:0572-*

8.2招标代理机构:杭州 (略)

地 址: (略) 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浔南新村三期三幢二单元三楼

联系人:沈平红

电 话:0572-*

8.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

服务热线:*

8.4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 12 月 12 日至2023年 12 月 1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72450-656-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南浔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颖园环境风貌整治及周边酒店板块装修提升 (略) 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 2306-*-04-0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南浔 (略) ,设计单位为 上海 (略) ,招标人为湖州南浔 (略) ,代建单位 / ,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浔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颖园环境风貌整治及周边酒店板块装修提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浔区便民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颖园环境风貌整治及周边酒店板块装修提升项目投资估算约 2985.66 万元,工程概算约 2985.663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2578.5007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214平方米,其中颖园饭店一层建筑面积约为2239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1734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773平方米,文保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468平方米 。建设地点:位于南浔镇便民街皇御河畔南浔颖园 。

2.2招标范围:对原颖园饭店进行室内装修及颖园饭店周边的室外环境风貌提升,包括室内装修、安装及室外配套等(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438.3542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3.7■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 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 (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 (略) 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条件

4.1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 月 12 日 9 时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湖州南浔 (略)

地 址: (略) 南浔区南浔镇适园路148号

联系人:* 宁

电 话:0572-*

8.2招标代理机构:杭州 (略)

地 址: (略) 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浔南新村三期三幢二单元三楼

联系人:沈平红

电 话:0572-*

8.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

服务热线:*

8.4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 12 月 12 日至2023年 12 月 1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72450-656-招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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