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盈江生产部太平烟叶工作站太平点物资仓库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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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盈江生产部太平烟叶工作站太平点物资仓库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公告标题: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盈江生产部太平烟叶工作站太平点物资仓库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 (略) 2024年盈江生产部

太平烟叶工作站太平点物资仓库租赁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 (略) 2024年盈江生产部太平烟叶工作站太平点物资仓库租赁服务。

2.采购需求:交通便利、干净卫生、治安良好;水、电全通,能满足物资仓储、收购需求。房间数不低于4间,租赁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房屋不低于2000平方米,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大仓库至少一间,面积不低于1900㎡,需配有电动卷帘门,通三相电,仓库出入口可满足大型车辆装卸需要;公共卫生间至少2间,每间不低于10㎡;停车场一块,面积不低于500㎡。

3.采购预算:23.00万元/年。

4.租赁期限:1年(共12个月),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租赁房屋所在地点:盈江县太平镇黄龙村附近。

6.租赁房屋要求:出租房屋应产权清晰(投标人作为出租人应依法享有出租标的的合法所有权或合法占有权、出租权,剩余可出租期限应不短于本项目租赁期限),并能满足采购文件合同及采购人实际使用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谈判申请人须具有满足采购人租赁需求可供出租的房屋的所有权或合法占有权、出租权,并确保采购人房屋租赁期限内使用权益不受侵害。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购房合同或街道、村(居)委会等第三方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合法占有权、出租权证明材料,以及房屋租赁期限内使用权益不受侵害的书面承诺,以享有占有权、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的,提供剩余可出租年限应不短于本项目租赁期限的书面承诺。

3.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以采购人谈判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谈判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谈判无效)。

4.谈判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以采购人谈判现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谈判申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则其谈判申请无效,若谈判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本条不适用)。

5.谈判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截图,谈判申请人若为自然人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本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的查询截图)。(以采购人谈判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谈判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谈判无效)。

6.谈判申请 (略) 、 (略) 、云 (略) 采取禁入措施。

7.谈判申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2 月 25 日至2023年 12 月 2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房屋所有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房屋所有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在云 (略) 盈江生产部会议室(平原镇勐町路交叉口)免费领取。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 1 月 3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 3 日09时3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云 (略) 盈江生产部太平站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与地点

谈判时间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谈判地点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元博网采购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略) 网站》上发布,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 (略)

地 址: (略) 隆阳区建设路174号

联 系 人:龚女士

电 话:0692-*

九、监督电话

云 (略) 法规科:0875-*、纪检监察科:0875-*。

日期:2023年12月25日

,云南
(略)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公告标题: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盈江生产部太平烟叶工作站太平点物资仓库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 (略) 2024年盈江生产部

太平烟叶工作站太平点物资仓库租赁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 (略) 2024年盈江生产部太平烟叶工作站太平点物资仓库租赁服务。

2.采购需求:交通便利、干净卫生、治安良好;水、电全通,能满足物资仓储、收购需求。房间数不低于4间,租赁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房屋不低于2000平方米,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大仓库至少一间,面积不低于1900㎡,需配有电动卷帘门,通三相电,仓库出入口可满足大型车辆装卸需要;公共卫生间至少2间,每间不低于10㎡;停车场一块,面积不低于500㎡。

3.采购预算:23.00万元/年。

4.租赁期限:1年(共12个月),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租赁房屋所在地点:盈江县太平镇黄龙村附近。

6.租赁房屋要求:出租房屋应产权清晰(投标人作为出租人应依法享有出租标的的合法所有权或合法占有权、出租权,剩余可出租期限应不短于本项目租赁期限),并能满足采购文件合同及采购人实际使用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谈判申请人须具有满足采购人租赁需求可供出租的房屋的所有权或合法占有权、出租权,并确保采购人房屋租赁期限内使用权益不受侵害。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购房合同或街道、村(居)委会等第三方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合法占有权、出租权证明材料,以及房屋租赁期限内使用权益不受侵害的书面承诺,以享有占有权、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的,提供剩余可出租年限应不短于本项目租赁期限的书面承诺。

3.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以采购人谈判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谈判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谈判无效)。

4.谈判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以采购人谈判现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谈判申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则其谈判申请无效,若谈判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本条不适用)。

5.谈判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截图,谈判申请人若为自然人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本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的查询截图)。(以采购人谈判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谈判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谈判无效)。

6.谈判申请 (略) 、 (略) 、云 (略) 采取禁入措施。

7.谈判申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2 月 25 日至2023年 12 月 2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房屋所有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房屋所有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在云 (略) 盈江生产部会议室(平原镇勐町路交叉口)免费领取。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 1 月 3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 3 日09时3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云 (略) 盈江生产部太平站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与地点

谈判时间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谈判地点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元博网采购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略) 网站》上发布,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 (略)

地 址: (略) 隆阳区建设路174号

联 系 人:龚女士

电 话:0692-*

九、监督电话

云 (略) 法规科:0875-*、纪检监察科:0875-*。

日期: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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