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氢氧化钠、盐酸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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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氢氧化钠、盐酸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中法唐 (略) 2024年度氢氧化钠、盐酸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 (略) 2024年度氢氧化钠、盐酸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 (略)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位置:重庆中法唐 (略)

2.2 比选范围:

2.2.1供货明细

序号

品名

规格

暂定供货数量

备注

1

氢氧化钠

液体,浓度40%

30吨

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工业级GB/T 209-2018标准。

2

盐酸

总酸度(以HCL计) > 31.0

铁(Fe)≤ 0.002

硫酸盐(以O2计)≤ 0.010

砷(As)≤ 0.0001

灼烧残渣的≤ 0.05

游离氯(以C1计)质量分数≤ 0.004

F≤ 5ppm

NO3≤ 0.010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于碱液。

80吨

合成盐酸品质满足GB320-2006标准

2.2.2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确定性,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品的数量据实结算,同时运输、配送、上下车等次数均应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并不会因数量、运输等变化调整价格。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累计执行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时,本合同终止。若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供货,但结算金额不得超出中标总额的10%。

2.4供货数量:本次比选的供货数量为暂定量,投标人按照比选人实际需求供货,并以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5 供货周期:接到比选人供货通知后,供货方应在24小时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等工作。

2.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比选人在收到供方全额合规有效发票后于次月25日前按合同约定付款。

2.7 交货地点:重庆中法唐 (略) 或比选人指定地点。

2.8采购金额:合同期内据实结算,累计采购金额不超中标总价金额。

2.9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起算12个月或所供药剂使用完(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提供有效的投标产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等运输氢氧化钠的相关合法营运手续。(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意向合同》及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以上手续需包含运输氢氧化钠的合法资格。(提供有效的合同、许可证、押运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3.6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 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6.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

3.8 制造商与其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9 满足比选文件中的技术、安全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 提供投标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制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2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3 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3年 12 月 22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地点:重庆中法唐 (略) 。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中法唐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

联系人:杨维

电 话:023-*

电子商务平台操作:023-*

电子商务平台操作联系人:覃老师、秦老师、李老师、刘老师


重庆中法唐 (略) 2024年度氢氧化钠、盐酸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 (略) 2024年度氢氧化钠、盐酸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 (略)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位置:重庆中法唐 (略)

2.2 比选范围:

2.2.1供货明细

序号

品名

规格

暂定供货数量

备注

1

氢氧化钠

液体,浓度40%

30吨

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工业级GB/T 209-2018标准。

2

盐酸

总酸度(以HCL计) > 31.0

铁(Fe)≤ 0.002

硫酸盐(以O2计)≤ 0.010

砷(As)≤ 0.0001

灼烧残渣的≤ 0.05

游离氯(以C1计)质量分数≤ 0.004

F≤ 5ppm

NO3≤ 0.010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于碱液。

80吨

合成盐酸品质满足GB320-2006标准

2.2.2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确定性,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品的数量据实结算,同时运输、配送、上下车等次数均应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并不会因数量、运输等变化调整价格。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累计执行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时,本合同终止。若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供货,但结算金额不得超出中标总额的10%。

2.4供货数量:本次比选的供货数量为暂定量,投标人按照比选人实际需求供货,并以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5 供货周期:接到比选人供货通知后,供货方应在24小时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等工作。

2.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比选人在收到供方全额合规有效发票后于次月25日前按合同约定付款。

2.7 交货地点:重庆中法唐 (略) 或比选人指定地点。

2.8采购金额:合同期内据实结算,累计采购金额不超中标总价金额。

2.9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起算12个月或所供药剂使用完(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提供有效的投标产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等运输氢氧化钠的相关合法营运手续。(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意向合同》及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以上手续需包含运输氢氧化钠的合法资格。(提供有效的合同、许可证、押运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3.6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 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6.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

3.8 制造商与其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9 满足比选文件中的技术、安全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 提供投标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制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2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3 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3年 12 月 22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地点:重庆中法唐 (略) 。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中法唐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太平冲村

联系人:杨维

电 话:023-*

电子商务平台操作:023-*

电子商务平台操作联系人:覃老师、秦老师、李老师、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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