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三期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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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三期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春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三期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C03-G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三期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长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完成*.68立方米固体废物清挖,并按照固废类型完成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开挖区回填和平整。

2.2 建设地点: (略) 宽城区凯旋路2155号。

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长春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三期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06元(含税)。

2.6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

3.4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 (略) 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之一:

(1)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携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 (略) 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子证书);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或电子证书);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

(8)“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

(9)“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的行贿犯罪行为的网站公示页截图;

(10)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 (略)

地址: (略) 宽城区物华路779号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61栋101室

联系人:王春雨

电话:0431-*


长春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三期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C03-G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三期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长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完成*.68立方米固体废物清挖,并按照固废类型完成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开挖区回填和平整。

2.2 建设地点: (略) 宽城区凯旋路2155号。

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长春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三期地块固体废物处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06元(含税)。

2.6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

3.4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 (略) 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之一:

(1)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携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 (略) 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子证书);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或电子证书);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

(8)“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

(9)“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的行贿犯罪行为的网站公示页截图;

(10)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 (略)

地址: (略) 宽城区物华路779号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61栋101室

联系人:王春雨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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