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委托运行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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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委托运行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委托运行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 (略)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委托运行项目

预算编号: 06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 (略)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委托运行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是按照静安区关于保障社区工作者工作午餐的要求,通过委托社区食堂运行的方式保障工作餐,除向街道机关及下属各中心、对应设置部门及各居民区社区工作者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并作为老年食堂向周边居民区提供助餐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8)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01月0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共和国际商务大厦B座5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人民政府静安寺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万航渡路55弄7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采诏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共和国际商务大厦B501室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世暘

电 话:021-*


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20 (略)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委托运行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 (略)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委托运行项目

预算编号: 06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 (略)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委托运行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静安寺街道社区食堂是按照静安区关于保障社区工作者工作午餐的要求,通过委托社区食堂运行的方式保障工作餐,除向街道机关及下属各中心、对应设置部门及各居民区社区工作者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并作为老年食堂向周边居民区提供助餐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8)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01月0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共和国际商务大厦B座5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 zfcg.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人民政府静安寺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万航渡路55弄7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采诏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共和国际商务大厦B501室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世暘

电 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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