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编制镜泊湖自然保护地交通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灾后重建及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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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编制镜泊湖自然保护地交通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灾后重建及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
项目名称: 编制镜泊湖自然保护地交通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灾后重建及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需求详情:

1、项目名称 镜泊湖自然保护地交通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灾后重建及恢复项目可研报告编制

2、工程地点:镜泊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

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镜泊湖自然保护地交通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灾后重建及恢复项目,主要包括5个子工程,分别为桥面修复工程、瀑布游览区工程火山岩体加固工程、莫延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修复北门综合体室内及室外所有受损设施及复建旅游公厕一处。 其中,桥面修复工程观瀑桥湖1100平方米,飞云桥68.64平方米,净心桥622.40平方米,桥梁桥墩基础固定3项,修复瀑布游览区工程,莫延公路工程,道路路面及广场项目17000平方米,修复北门综合体室内及室外所有受损设施1000平方米,复建旅游公厕等建设内容。

4、工程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8905.38万元。

二、本次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咨询成果报告。 采购限额:2万元

三 、 资质要求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四、成果要求 要求配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修改工作,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査,并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五、 时间进度要求 编制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服务周期: 1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蒲玲彤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3-*
四、参与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
项目名称: 编制镜泊湖自然保护地交通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灾后重建及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需求详情:

1、项目名称 镜泊湖自然保护地交通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灾后重建及恢复项目可研报告编制

2、工程地点:镜泊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

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镜泊湖自然保护地交通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灾后重建及恢复项目,主要包括5个子工程,分别为桥面修复工程、瀑布游览区工程火山岩体加固工程、莫延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修复北门综合体室内及室外所有受损设施及复建旅游公厕一处。 其中,桥面修复工程观瀑桥湖1100平方米,飞云桥68.64平方米,净心桥622.40平方米,桥梁桥墩基础固定3项,修复瀑布游览区工程,莫延公路工程,道路路面及广场项目17000平方米,修复北门综合体室内及室外所有受损设施1000平方米,复建旅游公厕等建设内容。

4、工程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8905.38万元。

二、本次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咨询成果报告。 采购限额:2万元

三 、 资质要求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四、成果要求 要求配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修改工作,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査,并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五、 时间进度要求 编制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服务周期: 1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蒲玲彤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3-*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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