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徐汇区部分站点单位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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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汇区部分站点单位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2023-12-25
公告编号
截止日期
2024-01-01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运一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徐汇区部分站点单位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45.99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对上海轨道交通1、9、11号线徐家汇;9号线宜山路、桂林路、漕河泾开发区;10、11号线交通大学共8座车站垃圾进行清运处理。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根据集团《关于继续推进落实轨交车站垃圾属地清运工作的通知》沪地铁运(2015)437号文件要求, (略) 建设管 (略) (略) 容局专题会议(2014-17)精神,车站所在行 (略) 容局建立属地清运工作机制。 (略) 徐汇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中 (略) 容绿化管理局指定的收取垃圾费用的单位,故我司所辖上海轨道交通1、9、11号线徐家汇;9号线宜山路、桂林路、漕河泾开发区;10、11号线交通大学共8座车站的垃圾清运委托徐汇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拟定供应商: (略)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 (略) 地点: (略) 黄河路355号3号楼517 受理电话:021-点击查看>>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2023-12-25
公告编号
截止日期
2024-01-01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运一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徐汇区部分站点单位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45.99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对上海轨道交通1、9、11号线徐家汇;9号线宜山路、桂林路、漕河泾开发区;10、11号线交通大学共8座车站垃圾进行清运处理。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根据集团《关于继续推进落实轨交车站垃圾属地清运工作的通知》沪地铁运(2015)437号文件要求, (略) 建设管 (略) (略) 容局专题会议(2014-17)精神,车站所在行 (略) 容局建立属地清运工作机制。 (略) 徐汇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中 (略) 容绿化管理局指定的收取垃圾费用的单位,故我司所辖上海轨道交通1、9、11号线徐家汇;9号线宜山路、桂林路、漕河泾开发区;10、11号线交通大学共8座车站的垃圾清运委托徐汇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拟定供应商: (略)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 (略) 地点: (略) 黄河路355号3号楼517 受理电话:021-点击查看>>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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