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LMZHTF*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快检试剂包 | 28套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30,000.00 | 130,000.00 |
1-2 | 环保监测设备 |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 10台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30,000.00 | 230,000.00 |
1-3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 10台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40,000.00 |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内】;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已依法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2 月 26 日至2024年 1 月 2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注:09:00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江南彬芳大道南163号
联系方式: 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 (略)
地址: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联系方式: 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话: 0753-*
附件: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 (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LMZHTF*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快检试剂包 | 28套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30,000.00 | 130,000.00 |
1-2 | 环保监测设备 |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 10台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30,000.00 | 230,000.00 |
1-3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 10台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40,000.00 |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内】;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已依法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2 月 26 日至2024年 1 月 2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注:09:00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江南彬芳大道南163号
联系方式: 0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 (略)
地址: (略) 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联系方式: 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话: 0753-*
附件: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 (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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