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租车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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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租车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841
项目名称: 租车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2800.0000
需求详情:

1.出租公司能提供给我单位所需车型及驾驶员,按约定停车地点接送单位人员。因车辆维修、违章、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使用,又无法立即排除问题的,应在第一时间内提供同等车型提供给我单位使用,后续问题自行解决。 2.出租公司应为我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我单位人员的乘坐安全。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出租公司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出租公司车辆应保持车厢内清洁,驾驶员礼貌服务、行驶正点(由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原因除外)。 4.出租公司负责对所提供车辆投保车险,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 (略) 承保有第三者责任险以及乘员险,车辆损失险。 5.出租公司负责提供司机,车辆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车辆所产生的费用。 6.出租公司向我单位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2-*
四、参与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841
项目名称: 租车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2800.0000
需求详情:

1.出租公司能提供给我单位所需车型及驾驶员,按约定停车地点接送单位人员。因车辆维修、违章、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使用,又无法立即排除问题的,应在第一时间内提供同等车型提供给我单位使用,后续问题自行解决。 2.出租公司应为我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我单位人员的乘坐安全。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出租公司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出租公司车辆应保持车厢内清洁,驾驶员礼貌服务、行驶正点(由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原因除外)。 4.出租公司负责对所提供车辆投保车险,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 (略) 承保有第三者责任险以及乘员险,车辆损失险。 5.出租公司负责提供司机,车辆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车辆所产生的费用。 6.出租公司向我单位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2-*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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