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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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物资/炼焦产品、炼油产品/石油制品/柴油,货物/物资/炼焦产品、炼油产品/石油制品/汽油

采购单位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贺兰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14: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梦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贺兰县银河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樊旭升0951-*
代理机构名称 恒晟源(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梦娇*

项目概况

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投标单位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特定资格要求)*@*q.com邮箱进行确认(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Y【FW】2023-095

项目名称: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一标段

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需求

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按合同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宁 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4)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5)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投标单位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特定资格要求)*@*q.com邮箱进行确认(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

2、报名单位需在邮件中写明所报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资料扫描到一个PDF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地址:宁夏回族 (略) 贺兰县银河东路        

联系方式:樊旭升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晟源(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杨梦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梦娇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物资/炼焦产品、炼油产品/石油制品/柴油,货物/物资/炼焦产品、炼油产品/石油制品/汽油

采购单位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 贺兰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14: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梦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贺兰县银河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樊旭升0951-*
代理机构名称 恒晟源(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梦娇*

项目概况

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投标单位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特定资格要求)*@*q.com邮箱进行确认(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Y【FW】2023-095

项目名称: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一标段

2024年贺兰县综合执法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需求

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按合同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宁 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4)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5)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投标单位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0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特定资格要求)*@*q.com邮箱进行确认(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

2、报名单位需在邮件中写明所报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资料扫描到一个PDF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地址:宁夏回族 (略) 贺兰县银河东路        

联系方式:樊旭升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晟源(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15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杨梦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梦娇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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