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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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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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2023-19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隋唐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为更好地贯落实运营前置理念,
推进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运营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整体运营服务招商(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
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
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
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
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3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盖章;委托代理
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
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东虹建设 (略) 受洛阳隋唐 (略) 委托,现对洛龙区定鼎门
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3-194
2.项目名称: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为更好地贯落实运营前置
理念,推进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运营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整体运营服务招商(具
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满足招
标人要求;
4.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运营期限二十年。合同到期后,若*方需继续招商,*方在同等条件
下具有优先权。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
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
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
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
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时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 (略) (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
芳林大厦 22 楼 2202 室)
3、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盖章;委托代理人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
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
厦 22 楼 2207 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六、发布的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隋唐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长兴街 66 号万众金融广场 B 栋 212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 (略)
地 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4 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2023-19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隋唐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为更好地贯落实运营前置理念,
推进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运营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整体运营服务招商(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
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
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
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
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3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盖章;委托代理
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
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东虹建设 (略) 受洛阳隋唐 (略) 委托,现对洛龙区定鼎门
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3-194
2.项目名称: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商业运营服务,为更好地贯落实运营前置
理念,推进洛龙区定鼎门南广场项目运营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整体运营服务招商(具
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满足招
标人要求;
4.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运营期限二十年。合同到期后,若*方需继续招商,*方在同等条件
下具有优先权。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
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
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
实性。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
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
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时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 (略) (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
芳林大厦 22 楼 2202 室)
3、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盖章;委托代理人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
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
厦 22 楼 2207 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六、发布的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隋唐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长兴街 66 号万众金融广场 B 栋 212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 (略)
地 址: (略) 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4 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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