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更换辽兴大厦2楼餐厅空气处理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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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更换辽兴大厦2楼餐厅空气处理机组

采购公告—更换辽兴大厦2楼餐厅空气处理机组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胡立 发布时间:2023-12-26

  根据《 (略) 委党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本校就更换辽兴大厦2楼餐厅空气处理机组项目以比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请按要求规范装订1份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3-*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我校南校区辽兴大厦2楼餐厅的空气处理机组,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表冷器严重腐烂,电源控制箱损坏,现已无法正常运行,导致餐厅温度降低,影响学员就餐。经专业人员检测,该机组已经没有维修价值,建议更换空气处理机组。此次采购包含旧机组拆除、新机组安装并恢复棚面及留两个出风口。(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5万元,高于1.5万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止

  (工作时间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略) 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号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30分。

  2.报价地点: (略) 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 (略) 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

  相关格式文件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采购公告—更换辽兴大厦2楼餐厅空气处理机组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胡立 发布时间:2023-12-26

  根据《 (略) 委党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本校就更换辽兴大厦2楼餐厅空气处理机组项目以比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请按要求规范装订1份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3-*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我校南校区辽兴大厦2楼餐厅的空气处理机组,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表冷器严重腐烂,电源控制箱损坏,现已无法正常运行,导致餐厅温度降低,影响学员就餐。经专业人员检测,该机组已经没有维修价值,建议更换空气处理机组。此次采购包含旧机组拆除、新机组安装并恢复棚面及留两个出风口。(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5万元,高于1.5万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止

  (工作时间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略) 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号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9时30分。

  2.报价地点: (略) 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 (略) 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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