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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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设备/墙体、地面材料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16: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预算金额 ¥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803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80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雄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栋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女士 028-*转8011
附件:
附件1 雄烽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VAD-G1003

项目名称: 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计划下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 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 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 (略) 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近3年(2020年以来)完成2个类似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方式:方式一:现场获取 地址:四川雄烽 (略) (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方式二:网络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发送到邮箱:*@*q.com 。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6、汇款凭证(户名:四川雄烽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龙腾支行,账号:*99)。 7、报名登记表(收到资料时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表在此公告下自行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老师 *-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雄烽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栋9楼             

联系方式:何女士 028-*转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8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设备/墙体、地面材料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16: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预算金额 ¥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803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80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雄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栋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女士 028-*转8011
附件:
附件1 雄烽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VAD-G1003

项目名称: 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某部更换塑胶地面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计划下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 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 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 (略) 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近3年(2020年以来)完成2个类似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方式:方式一:现场获取 地址:四川雄烽 (略) (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方式二:网络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发送到邮箱:*@*q.com 。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6、汇款凭证(户名:四川雄烽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龙腾支行,账号:*99)。 7、报名登记表(收到资料时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表在此公告下自行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张老师 *-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雄烽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栋9楼             

联系方式:何女士 028-*转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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