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市风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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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上饶市风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略) (略) 关于广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CZFCG-2023-038)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FCG-2023-038

项目名称:广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3F*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采购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采购单位的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将货 (略) 广丰区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签订的成交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 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时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 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并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7.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0:00 至 2024年01月05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3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招标文件必须下载,否则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3、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了解,否则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 4、本项目的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广丰区丰溪街道卧龙城龙腾路实验小学隔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广丰区建业路与源溪路交叉口东北2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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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FCG-2023-038

项目名称:广丰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3F*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仪器采购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采购单位的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将货 (略) 广丰区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签订的成交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 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时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 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并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7.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0:00 至 2024年01月05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3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招标文件必须下载,否则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3、凡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了解,否则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 4、本项目的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广丰区丰溪街道卧龙城龙腾路实验小学隔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广丰区建业路与源溪路交叉口东北20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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