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实验室实验台公开竞价公告
铜冠铜箔实验室实验台公开竞价公告
竞价编号:JCZB(TB)-SBBJ-*G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02 09:00:00 | |||||
竞价内容: (略) 代采-铜冠铜箔实验室实验台公开竞价公告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汪兵兵 | 联系方式 | 0562-*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实验室实验台一批,详见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铜冠铜箔 | 使用单位联系人:吴猛 联系方式:* | |
合计(总价)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截至开标日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成立时间须为截止开标日不少于一年,公告发布前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报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前,报价人必须与各使用单位落实技术要求,所供产品应确保与现场在用设备备件具有完全的互换性,报价后,视为完全满足使用单位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在截至开标日前须上传所述实质性资质要求的支撑性材料,否则视为废标。 |
2 | 报价要求 | 报价含13%增值税。 |
3 | 交货方式 | 免费送货到使用单位。 |
4 | 付款方式 | 货到票到2个月内付4个月的电子承兑或对等电汇。 |
5 | 履约保证金 | 无 |
6 | 质保期和保证金 | 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7 | 投标要求 | 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竞价内容有技术或商务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竞价采购人可调整该投标价格,但调整的投标价格仅作比较之用,投标人的原投标价仍然不变。 |
8 | 供货范围 | 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9 | 品牌或制造商 | “物料描述”栏含品牌(或制造商)的仅为参考,投标人须注明拟供产品品牌(或制造商);“品牌或制造商”栏明确物资品牌(或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按该品牌(或制造商)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
10 | 定标规则 | 有效报价的分项最低为定标依据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内。 |
12 | 合同签订方式 | (略) 直接签订两方合同。 |
竞价编号:JCZB(TB)-SBBJ-*G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02 09:00:00 | |||||
竞价内容: (略) 代采-铜冠铜箔实验室实验台公开竞价公告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汪兵兵 | 联系方式 | 0562-*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实验室实验台一批,详见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铜冠铜箔 | 使用单位联系人:吴猛 联系方式:* | |
合计(总价)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截至开标日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成立时间须为截止开标日不少于一年,公告发布前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报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前,报价人必须与各使用单位落实技术要求,所供产品应确保与现场在用设备备件具有完全的互换性,报价后,视为完全满足使用单位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在截至开标日前须上传所述实质性资质要求的支撑性材料,否则视为废标。 |
2 | 报价要求 | 报价含13%增值税。 |
3 | 交货方式 | 免费送货到使用单位。 |
4 | 付款方式 | 货到票到2个月内付4个月的电子承兑或对等电汇。 |
5 | 履约保证金 | 无 |
6 | 质保期和保证金 | 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7 | 投标要求 | 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竞价内容有技术或商务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竞价采购人可调整该投标价格,但调整的投标价格仅作比较之用,投标人的原投标价仍然不变。 |
8 | 供货范围 | 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9 | 品牌或制造商 | “物料描述”栏含品牌(或制造商)的仅为参考,投标人须注明拟供产品品牌(或制造商);“品牌或制造商”栏明确物资品牌(或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按该品牌(或制造商)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
10 | 定标规则 | 有效报价的分项最低为定标依据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内。 |
12 | 合同签订方式 | (略) 直接签订两方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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