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中川镇芦井水等村生态修复及耕地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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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游中川镇芦井水等村生态修复及耕地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黄河上游中川镇芦井水等村生态修复及耕地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 点击查看详情》》 49J- 点击查看详情》》 - 点击查看详情》》 -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河上游中川镇芦井水等村生态修复及耕地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以 兰新自资发〔2023〕8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争取中央、省、市及新区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等 ,招标人为 兰州新区 (略) 。项目已取得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河上游中川镇芦井水等村生态修复及耕地提升改造项目

2.1.1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南绕城以南、中兰客专以北、中通道以西、碱沟周边区域。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 488.86公顷,生态修复及设施农用地329.07公顷,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生态防护及养殖设施等五项工程。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 36516.24 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含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 月 3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 月 30 日

2.1.5 其他: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临时用电、临时

用水。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及安装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6)质保期内的绿化养护等。

(7)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 点击查看详情》》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应当具有 国家注册 点击查看详情》》 级建造师资格(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4其他:

3.4.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 5 年(2019 年1月 1日至今)内有工程类的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4.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2020 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 100%。

3.4.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4.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5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拟派项目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6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3人、安全员 2人(安全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得同为一人)、材料员1人及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所有证件、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5.2 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5.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责任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6所有参与此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3.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以本项目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查询证明和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查询证明为依据,查询证明可编制于“其它材料”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必须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日18:00至**日18:00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10:00 。

地点为: 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略) (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13211/bid-building-ejiaoyissg-bidder/login.html)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 格式一份、.SGEF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此次开(评)标类型为交易通电子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新区 (略)

地 址:兰州新区青城山路商业服务中心4号楼

联 系 人:龚真江/侯倩倩

联系电话:0931- 点击查看详情》》

                          2023 年 12 月 26 日

黄河上游中川镇芦井水等村生态修复及耕地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 点击查看详情》》 49J- 点击查看详情》》 - 点击查看详情》》 -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河上游中川镇芦井水等村生态修复及耕地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以 兰新自资发〔2023〕8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争取中央、省、市及新区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等 ,招标人为 兰州新区 (略) 。项目已取得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河上游中川镇芦井水等村生态修复及耕地提升改造项目

2.1.1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南绕城以南、中兰客专以北、中通道以西、碱沟周边区域。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 488.86公顷,生态修复及设施农用地329.07公顷,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生态防护及养殖设施等五项工程。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 36516.24 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含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 月 3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 月 30 日

2.1.5 其他: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临时用电、临时

用水。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及安装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6)质保期内的绿化养护等。

(7)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 点击查看详情》》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应当具有 国家注册 点击查看详情》》 级建造师资格(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4其他:

3.4.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 5 年(2019 年1月 1日至今)内有工程类的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4.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年(2020 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 100%。

3.4.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4.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5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拟派项目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6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3人、安全员 2人(安全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得同为一人)、材料员1人及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须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所有证件、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5.2 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5.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责任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6所有参与此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3.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以本项目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查询证明和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查询证明为依据,查询证明可编制于“其它材料”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必须为清晰的原件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日18:00至**日18:00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10:00 。

地点为: 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略) (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13211/bid-building-ejiaoyissg-bidder/login.html)上传电子投标文件(.GEF 格式一份、.SGEF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此次开(评)标类型为交易通电子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新区 (略)

地 址:兰州新区青城山路商业服务中心4号楼

联 系 人:龚真江/侯倩倩

联系电话:0931- 点击查看详情》》

                          202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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