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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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的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的询价公告
2023-12-27 15:4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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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只规定单项报价,总价以实际发生的租赁服务结算。供应商的每一个单项报价不得超出单项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为了加快建立完善本单位公务租车运行管理模式,提高日常监测工作效率,现需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略) 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租赁需求及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或缴款回单或无欠税证明等;如为非税务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由服务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含零报税证明复印件及服务商应出具其具备经营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服务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九)提供本项目需求列出的车辆车型、数量、使用年限、车险、响应时间等材料。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六、成交规则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六份,于2024年1月4日18:00提交或邮寄 (略) 长洲区菊湖路8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铭,联系电话:*

附件:1.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采购需求

2.租赁需求及报价表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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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只规定单项报价,总价以实际发生的租赁服务结算。供应商的每一个单项报价不得超出单项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为了加快建立完善本单位公务租车运行管理模式,提高日常监测工作效率,现需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略) 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租赁需求及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或缴款回单或无欠税证明等;如为非税务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由服务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含零报税证明复印件及服务商应出具其具备经营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服务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九)提供本项目需求列出的车辆车型、数量、使用年限、车险、响应时间等材料。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六、成交规则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六份,于2024年1月4日18:00提交或邮寄 (略) 长洲区菊湖路8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铭,联系电话:*

附件:1.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采购需求

2.租赁需求及报价表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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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15:4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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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只规定单项报价,总价以实际发生的租赁服务结算。供应商的每一个单项报价不得超出单项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为了加快建立完善本单位公务租车运行管理模式,提高日常监测工作效率,现需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略) 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租赁需求及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或缴款回单或无欠税证明等;如为非税务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由服务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含零报税证明复印件及服务商应出具其具备经营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服务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九)提供本项目需求列出的车辆车型、数量、使用年限、车险、响应时间等材料。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六、成交规则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六份,于2024年1月4日18:00提交或邮寄 (略) 长洲区菊湖路8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铭,联系电话:*

附件:1.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采购需求

2.租赁需求及报价表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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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只规定单项报价,总价以实际发生的租赁服务结算。供应商的每一个单项报价不得超出单项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为了加快建立完善本单位公务租车运行管理模式,提高日常监测工作效率,现需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略) 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租赁需求及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或缴款回单或无欠税证明等;如为非税务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由服务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含零报税证明复印件及服务商应出具其具备经营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服务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九)提供本项目需求列出的车辆车型、数量、使用年限、车险、响应时间等材料。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六、成交规则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六份,于2024年1月4日18:00提交或邮寄 (略) 长洲区菊湖路8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铭,联系电话:*

附件:1.2024年租赁业务用车服务采购需求

2.租赁需求及报价表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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