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集装箱半挂车采购项目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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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集装箱半挂车采购项目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钦 (略) 集装箱半挂车采购项目

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钦 (略) 计划采购1台集装箱半挂车,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1台集装箱半挂车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比质比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钦 (略) 集装箱半挂车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1台集装箱半挂车。

2.3.交货地点: (略) 钦州港保税港区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

2.4.交货期:30日历天。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2)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生产所采购货物的许可。

(3)报价人为授权代理商的,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明。

3.2.业绩要求

2021年以来至少成交过50台集装箱半挂车的业绩。

3.3.财务能力

报价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http://**.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被广西北部湾 (略) 列入失信企业或审慎开展业务企业名单,且在通报期限内。

(3)报价人若存在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要求

4.1.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与检验、装卸、保险、运输、安装、调试、特种设备检验、备品备件提供、专用工具提供、培训以及质保期保养费用(含材料+人工)。

  4.2.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进行比质比价。若出现多个报价人使用同一个产品报价,采购人有权废弃报价较高或性价比最低的报价。

  4.3.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4.4.采购人将采用现金或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报价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

5.采购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潜在报价人打电话咨询领取电子版钦 (略) 电集装箱半挂车比质比价采购文件,然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领取比质比价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6.报价

6.1本次报价采取线下报价,报价人自公告发起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期止,在工作日每天8: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将密封纸质报价文件 (略) 钦州港保税港区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办公楼安环技术部3002室。

6.2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1月10日17时30分。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评审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拟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以综合评分法为标准,主要审查报名单位的报价金额、实施方案、设备选型、制造工艺、技术配置性能、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业绩等。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不作评审,对项目进行重新询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质比价公告、比质比价结果、澄清文件等在广西北部湾 (略) 招标采购平台(http://**:8090)上发布。

9.合同履约

9.1中标单位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比质比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9.2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采购范围及合同约定工作,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9.3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比质比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比质比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10.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钦 (略)

采购人:钦 (略)

地址: (略) 钦州港保税港区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办公楼3002室

邮编:*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1.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略) 风控部/审计部,监督电话:0771-*

钦 (略)

2023年12月27日


,钦州

钦 (略) 集装箱半挂车采购项目

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钦 (略) 计划采购1台集装箱半挂车,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1台集装箱半挂车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比质比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钦 (略) 集装箱半挂车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1台集装箱半挂车。

2.3.交货地点: (略) 钦州港保税港区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

2.4.交货期:30日历天。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2)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生产所采购货物的许可。

(3)报价人为授权代理商的,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明。

3.2.业绩要求

2021年以来至少成交过50台集装箱半挂车的业绩。

3.3.财务能力

报价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http://**.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被广西北部湾 (略) 列入失信企业或审慎开展业务企业名单,且在通报期限内。

(3)报价人若存在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要求

4.1.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与检验、装卸、保险、运输、安装、调试、特种设备检验、备品备件提供、专用工具提供、培训以及质保期保养费用(含材料+人工)。

  4.2.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进行比质比价。若出现多个报价人使用同一个产品报价,采购人有权废弃报价较高或性价比最低的报价。

  4.3.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4.4.采购人将采用现金或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报价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

5.采购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潜在报价人打电话咨询领取电子版钦 (略) 电集装箱半挂车比质比价采购文件,然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领取比质比价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6.报价

6.1本次报价采取线下报价,报价人自公告发起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期止,在工作日每天8: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将密封纸质报价文件 (略) 钦州港保税港区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办公楼安环技术部3002室。

6.2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1月10日17时30分。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评审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拟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以综合评分法为标准,主要审查报名单位的报价金额、实施方案、设备选型、制造工艺、技术配置性能、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业绩等。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不作评审,对项目进行重新询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质比价公告、比质比价结果、澄清文件等在广西北部湾 (略) 招标采购平台(http://**:8090)上发布。

9.合同履约

9.1中标单位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比质比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9.2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采购范围及合同约定工作,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9.3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比质比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比质比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10.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钦 (略)

采购人:钦 (略)

地址: (略) 钦州港保税港区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办公楼3002室

邮编:*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1.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略) 风控部/审计部,监督电话:0771-*

钦 (略)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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