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田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大型锻压机床出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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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田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大型锻压机床出口项目

项目名称:大型锻压机床出口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崇川区集美路409号;

建设单位: (略) ;

环评机构:江苏千陌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城欣大厦12至15层办公楼,总面积约2732.8平米。从事环境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具有国家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资质。业务范围包括五大类: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二、环境监测(含环境日常监测及环境验收监测)、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三、室内环境监测。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五、安全评价和能源评价等各类综合咨询服务。公司现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空气智能综合采样器、全自动烟尘测试仪、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等仪器三百余台,拥有环境监测、预防医学、化工等专业技术人才50多人。目前已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530多项,涵盖各类环境监测项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公共场所卫生各项指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实验室废气主要来自于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中的 易挥发试剂的挥发废气(VOCs 、二氯*烷、三氯*烷、四氯*烯、HCl 、硫酸雾、氮氧化物等),土样筛分期间产生的颗粒物。无机废气及土壤颗粒物经一套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项目所在大楼共计20层,约80m高,项目排气筒高出楼顶3m,高度约83m),排气筒编号为 DA002排气筒;14层实验室的有机废气和13、15层的实验室有机废气分别经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项目所在大楼共计20层,约80m高,项目排气筒高出楼顶3m,高度约83m),排气筒编号为 DA001排气筒;经过处理后的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2标准,氨气、硫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酸雾喷淋塔废水及采样回不含重金属检测水样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实验室清洗废水、酸雾喷淋塔废水及采样回不含重金属检测水样废水经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污水厂尾水最终排入长江。

(3)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并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相关单位处理或出售资源化;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大型锻压机床出口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崇川区集美路409号;

建设单位: (略) ;

环评机构:江苏千陌 (略) ;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城欣大厦12至15层办公楼,总面积约2732.8平米。从事环境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具有国家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资质。业务范围包括五大类: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二、环境监测(含环境日常监测及环境验收监测)、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三、室内环境监测。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五、安全评价和能源评价等各类综合咨询服务。公司现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空气智能综合采样器、全自动烟尘测试仪、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等仪器三百余台,拥有环境监测、预防医学、化工等专业技术人才50多人。目前已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530多项,涵盖各类环境监测项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公共场所卫生各项指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实验室废气主要来自于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来源于原料中的 易挥发试剂的挥发废气(VOCs 、二氯*烷、三氯*烷、四氯*烯、HCl 、硫酸雾、氮氧化物等),土样筛分期间产生的颗粒物。无机废气及土壤颗粒物经一套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项目所在大楼共计20层,约80m高,项目排气筒高出楼顶3m,高度约83m),排气筒编号为 DA002排气筒;14层实验室的有机废气和13、15层的实验室有机废气分别经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项目所在大楼共计20层,约80m高,项目排气筒高出楼顶3m,高度约83m),排气筒编号为 DA001排气筒;经过处理后的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2标准,氨气、硫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酸雾喷淋塔废水及采样回不含重金属检测水样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实验室清洗废水、酸雾喷淋塔废水及采样回不含重金属检测水样废水经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污水厂尾水最终排入长江。

(3)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并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相关单位处理或出售资源化;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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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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