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4年职工餐厅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4年职工餐厅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4年职工餐厅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q.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9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LZSW2023-03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4年职工餐厅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采购预算(元)

项目基本情况

交货时间及合同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4年职工餐厅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采购项目

*

为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采购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据实结算。

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以外,成交方应根据采购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州税务局职工餐厅(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如有临时需要紧急配送,需接到电话1小时送到。)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开业不 (略) 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开业不 (略) 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2022年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业 (略) 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cn )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上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9)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号:*@*q.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联系地址: (略) 天山路5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崔宝宏 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 (略)             
  地 址: (略) 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联系电话: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军
  电 话:0999-*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4年职工餐厅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q.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9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LZSW2023-03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4年职工餐厅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采购预算(元)

项目基本情况

交货时间及合同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4年职工餐厅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采购项目

*

为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采购副食品、冻货及半成品、调味品、粮油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据实结算。

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以外,成交方应根据采购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州税务局职工餐厅(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如有临时需要紧急配送,需接到电话1小时送到。)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开业不 (略) 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开业不 (略) 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2022年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业 (略) 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cn )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上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9)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号:*@*q.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联系地址: (略) 天山路5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崔宝宏 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 (略)             
  地 址: (略) 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联系电话: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军
  电 话:099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