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部门第三批石蜡切片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部门第三批石蜡切片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湖南鑫卫医药电子 (略) 受南华大学 (略) 的委托,对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部门第三批(石蜡切片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部门第三批(石蜡切片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代理编号:CSXW-*
采购总预算金额:23.9万元(即招标控制价)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以“招标控制价”基准进行填写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17时 00分到湖南鑫卫医药电子 (略) ( (略) 天心区豹塘路雅境园5栋5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提交以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来登记,则只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鑫卫医药电子 (略) ( (略) 天心区豹塘路雅境园5栋5楼)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项目拒绝邮寄投标。
5、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开标现场手持以下证件核验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函原件。
5.2 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函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0元(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公告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止(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南华大学 (略)
地 址: (略) 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
联系人:阳宁、董亚军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鑫卫医药电子 (略)
地 址: (略) 天心区豹塘路现代雅境园5栋5楼
联系人:*婷、刘建武、唐志斌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E-MAIL:/
湖南鑫卫医药电子 (略) 受南华大学 (略) 的委托,对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部门第三批(石蜡切片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部门第三批(石蜡切片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代理编号:CSXW-*
采购总预算金额:23.9万元(即招标控制价)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台限价 招标控制价 说明: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以“招标控制价”基准进行填写投标报价。 1 石蜡切片机 2台 11.95万元 23.9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17时 00分到湖南鑫卫医药电子 (略) ( (略) 天心区豹塘路雅境园5栋5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提交以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来登记,则只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鑫卫医药电子 (略) ( (略) 天心区豹塘路雅境园5栋5楼)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项目拒绝邮寄投标。
5、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开标现场手持以下证件核验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函原件。
5.2 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函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0元(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公告期限: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止(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南华大学 (略)
地 址: (略) 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
联系人:阳宁、董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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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鑫卫医药电子 (略)
地 址: (略) 天心区豹塘路现代雅境园5栋5楼
联系人:*婷、刘建武、唐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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