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EPC二次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EPC二次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EPC)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EPC)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备字〔202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EPC) 2.1.2建设地点:峰峰矿区境内。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 (略) 峰峰矿区水利局所属的乡村供水管网及配套供水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的城区管网等资产,新建城区水厂及配套管网。 (1)购置部分 一 (略) 峰峰矿区水利局所属的11座乡村供水站管网及配套供水设施、供水管网5498.23km;二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的城区供水管网113.14km。 (2)新建部分 一是铺设供水管网约4500m,配建相应的水表井及管阀。 二是配建一套智能水务系统。 三是新建供水量6万立方米/日水厂一座,占45.5亩(约合30334.05㎡)并配套建设综合办公用房、门卫、加氯间、机械间及仓库、配电室、值班室、加压泵房、智能水务总控制室、清水池、吸水井配套管网、配套设施。 整个项目实施完成后总供水能力为8.92万吨/天,项目供水范围内年供水量目标值3219万吨。 2.1.4计划工期:18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7个月 2.1.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2家,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9 00:00至2024-01-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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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EPC)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EPC)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备字〔202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峰峰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EPC) 2.1.2建设地点:峰峰矿区境内。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 (略) 峰峰矿区水利局所属的乡村供水管网及配套供水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的城区管网等资产,新建城区水厂及配套管网。 (1)购置部分 一 (略) 峰峰矿区水利局所属的11座乡村供水站管网及配套供水设施、供水管网5498.23km;二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的城区供水管网113.14km。 (2)新建部分 一是铺设供水管网约4500m,配建相应的水表井及管阀。 二是配建一套智能水务系统。 三是新建供水量6万立方米/日水厂一座,占45.5亩(约合30334.05㎡)并配套建设综合办公用房、门卫、加氯间、机械间及仓库、配电室、值班室、加压泵房、智能水务总控制室、清水池、吸水井配套管网、配套设施。 整个项目实施完成后总供水能力为8.92万吨/天,项目供水范围内年供水量目标值3219万吨。 2.1.4计划工期:18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7个月 2.1.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2家,设计单位和 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9 00:00至2024-01-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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