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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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公告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8号)的文件精神, (略) 医疗保障局印发的《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联席会议有关会议要求,现开展20 (略)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申报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商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主体及资格

1.国产医疗器械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人),进口医疗器械申报主体为注册代理或国内总代理,原则上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申报企业为准。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副本(附变更记录)、营业执照;进口医用耗材申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3.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医用耗材生产规模和供应保障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范围

1.具有国家医保编码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耗材,均可参与本次阳光采购申报(本次申报所涉及医保编码信息为医保专线提供数据)。

2. (略)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阳光挂网的产品,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3. (略)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带量专区挂网的产品不在本次阳光采购申报范围,涉及带量申报的企业请关注相关耗材带量申报公告。

四、申报方法

1.请企业通过链接登录申报系统,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

链接地址: ://#####:7009/com.://#####

2.申报账号申领

3.请申报企 (略) 医用耗材采购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4.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 (略)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账号办理须知》的要求办理。

5.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 (略) 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账号找回及密码重置办理须知》的要求办理。

五、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时间及要求

点击查看>>**日至点击查看>>**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

1.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申报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本次申报及挂网资格。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

2.申报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截止前,可登录申报系统补充、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企业信息撤销后其产品信息需重新填报。在规定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企业不得再对其申报材料做修改和补充。

3.企业应对所申报目录的采购内容作完整资料申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必须同时申报提交)。上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申报承诺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格式详见申报细则中第三章格式附件),签字盖章齐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两页的请完整上传)。

4.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20 (略)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细则》。申报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20 (略) 医用耗材申报系统v4.0-申报企业操作手册 .docx》。

六、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申报工作相关信息和通知发布平台: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本次采购的相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 点击查看详情》》 续在“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相关单位、企业应随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本次申报数据量大,相关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申报。

七、联系方式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 点击查看详情》》 、0871- 点击查看详情》》 、0871- 点击查看详情》》

技术支持电话:0871- 点击查看详情》》 、0871- 点击查看详情》》

附件1:20 (略)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细则.docx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点击查看>>**日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8号)的文件精神, (略) 医疗保障局印发的《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联席会议有关会议要求,现开展20 (略)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申报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商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主体及资格

1.国产医疗器械申报主体为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人),进口医疗器械申报主体为注册代理或国内总代理,原则上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申报企业为准。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副本(附变更记录)、营业执照;进口医用耗材申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3.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医用耗材生产规模和供应保障能力。

4.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范围

1.具有国家医保编码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耗材,均可参与本次阳光采购申报(本次申报所涉及医保编码信息为医保专线提供数据)。

2. (略)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阳光挂网的产品,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3. (略)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带量专区挂网的产品不在本次阳光采购申报范围,涉及带量申报的企业请关注相关耗材带量申报公告。

四、申报方法

1.请企业通过链接登录申报系统,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

链接地址: ://#####:7009/com.://#####

2.申报账号申领

3.请申报企 (略) 医用耗材采购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4.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 (略)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账号办理须知》的要求办理。

5.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 (略) 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账号找回及密码重置办理须知》的要求办理。

五、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时间及要求

点击查看>>**日至点击查看>>**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

1.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申报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本次申报及挂网资格。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

2.申报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截止前,可登录申报系统补充、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企业信息撤销后其产品信息需重新填报。在规定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企业不得再对其申报材料做修改和补充。

3.企业应对所申报目录的采购内容作完整资料申报(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必须同时申报提交)。上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申报承诺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格式详见申报细则中第三章格式附件),签字盖章齐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两页的请完整上传)。

4.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20 (略)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细则》。申报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20 (略) 医用耗材申报系统v4.0-申报企业操作手册 .docx》。

六、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申报工作相关信息和通知发布平台: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本次采购的相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 点击查看详情》》 续在“ (略)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相关单位、企业应随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本次申报数据量大,相关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申报。

七、联系方式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 点击查看详情》》 、0871- 点击查看详情》》 、0871- 点击查看详情》》

技术支持电话:0871- 点击查看详情》》 、0871- 点击查看详情》》

附件1:20 (略)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细则.docx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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