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无人直升机平台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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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无人直升机平台邀请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无人直升机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Y01-W21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无人机体分系统

(一)

无人机体平台


15


(二)

光电吊舱


13


通信链路分系统


15


地面控制保障站分系统

(一)

无人机测控软件


15


(二)

链路监控软件


15


(三)

地面操纵器


15


(四)

维修保障装备


8


电磁兼容试验


1


无人直升机系统集成


15


预算金额

7613.41万元

交货时间

2025年11月,参加全系统整体验收、初步移交;试用一年或执行一次重大任务后,若系统性能稳定可靠,本项目合同验收、正式移交。

交货地点

(略) ,由采购单位指定具体地点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7613.41万元 ;

3.最高限价: 7456.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质,承制范围包含无人机或直升机。

针对上述该项内容,证书处于换版或续办期间的,须提供发证机关或相应授权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许可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仅允许对以下明确内容进行分包,不得违法转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转包行为,违法转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投标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的范围及比例。

1.光电吊舱允许分包;

2.通信链路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 1 月 8 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1 : 30,下午 14 : 30 至 16 : 30 。

(二)申领地点: (略) 海淀区圆明 (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质,承制范围包含无人机或直升机。

针对上述该项内容,证书处于换版或续办期间的,须提供发证机关或相应授权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许可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年 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大兴区富安街2号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大兴区富安街2号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冯助理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



地 址:

(略) 海淀区圆明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


,新疆, (略) , (略) ,海淀区,大兴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无人直升机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Y01-W21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无人机体分系统

(一)

无人机体平台


15


(二)

光电吊舱


13


通信链路分系统


15


地面控制保障站分系统

(一)

无人机测控软件


15


(二)

链路监控软件


15


(三)

地面操纵器


15


(四)

维修保障装备


8


电磁兼容试验


1


无人直升机系统集成


15


预算金额

7613.41万元

交货时间

2025年11月,参加全系统整体验收、初步移交;试用一年或执行一次重大任务后,若系统性能稳定可靠,本项目合同验收、正式移交。

交货地点

(略) ,由采购单位指定具体地点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7613.41万元 ;

3.最高限价: 7456.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质,承制范围包含无人机或直升机。

针对上述该项内容,证书处于换版或续办期间的,须提供发证机关或相应授权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许可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仅允许对以下明确内容进行分包,不得违法转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转包行为,违法转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投标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的范围及比例。

1.光电吊舱允许分包;

2.通信链路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 1 月 8 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1 : 30,下午 14 : 30 至 16 : 30 。

(二)申领地点: (略) 海淀区圆明 (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质,承制范围包含无人机或直升机。

针对上述该项内容,证书处于换版或续办期间的,须提供发证机关或相应授权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许可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年 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大兴区富安街2号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大兴区富安街2号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冯助理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



地 址:

(略) 海淀区圆明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


,新疆, (略) , (略) ,海淀区,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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