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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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贺兰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6: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宁夏裕昌 (略) 电子邮箱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 宁夏裕昌 (略)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绍妹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贺兰县洪广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翌涛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裕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绍妹 0951-*

项目概况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裕昌 (略) 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CZX(ZC)-*

项目名称: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货物应为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注: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复印件)为准。供应商须保证扫描件(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②供应商以上资格要求不符合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裕昌 (略) 电子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1 月 08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q.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电子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备注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裕昌 (略)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洪广镇        

联系方式:谢翌涛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裕昌 (略)             

地 址: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联系方式:张绍妹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绍妹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贺兰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6: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宁夏裕昌 (略) 电子邮箱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 宁夏裕昌 (略)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绍妹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贺兰县洪广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翌涛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裕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绍妹 0951-*

项目概况

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裕昌 (略) 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CZX(ZC)-*

项目名称: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辖区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或承建的工程)的投标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货物应为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注: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复印件)为准。供应商须保证扫描件(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②供应商以上资格要求不符合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裕昌 (略) 电子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1 月 08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q.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电子邮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备注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裕昌 (略)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洪广镇        

联系方式:谢翌涛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裕昌 (略)             

地 址: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天源财汇中心A座23楼02室            

联系方式:张绍妹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绍妹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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