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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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6: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戈佳、刘雪楠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河东区2号桥建新东里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丽、戈佳、刘雪楠022-*

项目概况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3-TJHD-ZF270

项目名称: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4. 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方式:(1)现场发售。(2)网上发售:*@*63.co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3-TJHD-ZF270)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并致电022-*-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地址: (略) 河东区2号桥建新东里        

联系方式:郭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王丽、戈佳、刘雪楠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戈佳、刘雪楠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6: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戈佳、刘雪楠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河东区2号桥建新东里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丽、戈佳、刘雪楠022-*

项目概况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3-TJHD-ZF270

项目名称: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4. 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方式:(1)现场发售。(2)网上发售:*@*63.co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3-TJHD-ZF270)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并致电022-*-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河东区第十二幼儿园     

地址: (略) 河东区2号桥建新东里        

联系方式:郭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王丽、戈佳、刘雪楠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戈佳、刘雪楠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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