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 超临界萃取装置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7284/01
主要技术规格
本装置由溶剂萃取单元、超临界反应单元、超临界浆态床单元组成。装置布局充分考虑用户操作的便利性与安全防护,控制柜放在装置框架上。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二、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参与投标。三、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 可 以 在 中 国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网 站http://**)核实。同时要求认证范围包含设备类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若认证机构为国外的,则应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四、业绩要求:(开标时需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化工设备类供货业绩(已完成),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2)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同一项年度协议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业绩证明文件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原件备查。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