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中国 (略) (略) 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 (略) (略) 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中国 (略) (略) 以《关于九江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467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胜利油田中睿 (略) 。中国 (略) (略) 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 (略) 码头镇瑞昌油库。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5万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
2.5计划工期:2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1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取得了中国石化培训部门核发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未取得中国石化培训部门核发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可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中标后项目开工前取得中国石化安全培训证书)。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6) 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类施工业绩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20万元且绩累积合同金额≥5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与网站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http://**.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承诺:
①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略) 管理承诺。根据《 (略) 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3.2本次招标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0万元相关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0万元相关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0万元相关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次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5业绩认定说明: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与网站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http://**.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月2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 17 时00 分。
(3)采购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承包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包商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审核(注:必须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的,请承包商将报名费转至招标代理处(户名:陈颜,支付宝:*),招标代理确认报名费到账的,即报名成功。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名称:中国 (略) (略) ;
地址: (略) 浔阳区浔阳东路157号;
邮编:*;
联系人:郭工;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胜利油田中睿 (略) ;
地址: (略) 东营区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三楼;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utlook.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中睿 (略)
2024年1月2日
中国 (略) (略) 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 (略) (略) 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中国 (略) (略) 以《关于九江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467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胜利油田中睿 (略) 。中国 (略) (略) 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 (略) 码头镇瑞昌油库。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5万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瑞昌油库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改造项目。
2.5计划工期:2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1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取得了中国石化培训部门核发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未取得中国石化培训部门核发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可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中标后项目开工前取得中国石化安全培训证书)。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6) 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类施工业绩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20万元且绩累积合同金额≥5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与网站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http://**.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承诺:
①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略) 管理承诺。根据《 (略) 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3.2本次招标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0万元相关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0万元相关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0万元相关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次不得进行任何转包或分包
3.5业绩认定说明: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与网站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http://**.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月2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 17 时00 分。
(3)采购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承包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包商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审核(注:必须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的,请承包商将报名费转至招标代理处(户名:陈颜,支付宝:*),招标代理确认报名费到账的,即报名成功。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名称:中国 (略) (略) ;
地址: (略) 浔阳区浔阳东路157号;
邮编:*;
联系人:郭工;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胜利油田中睿 (略) ;
地址: (略) 东营区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三楼;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utlook.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中睿 (略)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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