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生产辅助用车保险招标公告
2024年度生产辅助用车保险招标公告
长沙 (略) 对其2024年度生产辅助用车保险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采购清单、用户需求、附件、澄清公告等全部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生产辅助用车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SGJ-WXCG-*
3.项目预算价:21台生产辅助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限额200万元)、交强险、车船使用税合计8.8万元(未出险预算),自主定价系数报价不高于0.9。
4.服务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
5.报价响应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日
6.采购范围:
参保范围:2024年度21台生产辅助用车保险采购(含生产作业车辆及特种专业用车)
投保险种:1、机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限额200万元)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照银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应车种对应的金额为准,浮动机制按照银保监会标准要求执行)
3、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最新收费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处于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需包含保险服务相关业务。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价。
3.其他资格条件:近3年无违法记录。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系数报价最低者成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按机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限额200万元)自主定价系数报价进行评审。评审小组从满足本询价采购公告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所报机动车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日期:2024年1 月2日起至2024年1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领取方式:邮箱接收。
4.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盖章)、②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邮箱:*@*q.com),采购人在确认资料无误后,工作人员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至供应商邮箱。
五、采购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4年1月4日17:00时(含)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长沙 (略) 综合办公室。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发布澄清公告,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香樟东路159号长沙 (略) (采购单位将在现场组织人员统一接收文件);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3.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项目公布媒介
(略) 官网(http://**)
八、异议与投诉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获选人公示规定的期限向采购人内提出。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 (略) 综合办公室纪检科投诉。
九、采购单位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长沙 (略)
2.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
长沙 (略) 对其2024年度生产辅助用车保险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供应商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采购清单、用户需求、附件、澄清公告等全部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生产辅助用车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SGJ-WXCG-*
3.项目预算价:21台生产辅助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限额200万元)、交强险、车船使用税合计8.8万元(未出险预算),自主定价系数报价不高于0.9。
4.服务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
5.报价响应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日
6.采购范围:
参保范围:2024年度21台生产辅助用车保险采购(含生产作业车辆及特种专业用车)
投保险种:1、机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付限额200万元)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照银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应车种对应的金额为准,浮动机制按照银保监会标准要求执行)
3、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最新收费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处于有效期内。经营范围需包含保险服务相关业务。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价。
3.其他资格条件:近3年无违法记录。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系数报价最低者成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按机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限额200万元)自主定价系数报价进行评审。评审小组从满足本询价采购公告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所报机动车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日期:2024年1 月2日起至2024年1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领取方式:邮箱接收。
4.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盖章)、②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邮箱:*@*q.com),采购人在确认资料无误后,工作人员将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至供应商邮箱。
五、采购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4年1月4日17:00时(含)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长沙 (略) 综合办公室。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发布澄清公告,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香樟东路159号长沙 (略) (采购单位将在现场组织人员统一接收文件);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3.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项目公布媒介
(略) 官网(http://**)
八、异议与投诉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获选人公示规定的期限向采购人内提出。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 (略) 综合办公室纪检科投诉。
九、采购单位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长沙 (略)
2.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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