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国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清收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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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国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清收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五家渠国晟 (略) (采购单位)委托,新疆建友友成 (略) (代理机构)对五家渠国晟 (略) 债权清收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JY-采购[2023]-039

2、项目名称:五家渠国晟 (略) 债权清收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

债权预算总价

(万元)

1

包二

委托第三方进行清收。(详见采购需求)

1项

5560.29

(以最终签订合同的金额为准)

2

包三

1项

5337.16

(以最终签订合同的金额为准)

5、此项目两个标段不得兼中兼得。

6、合同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委托两年清收任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2)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

3.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包二:30000.00元)、(包三:30000.00元)须备注标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6:00分至19时0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新疆建友友成 (略) )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请在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领取文件时携带确认,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

各分包工本费: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家渠国晟 (略)

地 址:第 (略)

联 系 人:刘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友友成 (略)

地  址: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

联 系 人:骆玉津

联系方式:0994-*

受五家渠国晟 (略) (采购单位)委托,新疆建友友成 (略) (代理机构)对五家渠国晟 (略) 债权清收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JY-采购[2023]-039

2、项目名称:五家渠国晟 (略) 债权清收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

债权预算总价

(万元)

1

包二

委托第三方进行清收。(详见采购需求)

1项

5560.29

(以最终签订合同的金额为准)

2

包三

1项

5337.16

(以最终签订合同的金额为准)

5、此项目两个标段不得兼中兼得。

6、合同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委托两年清收任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2)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

3.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包二:30000.00元)、(包三:30000.00元)须备注标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10:00分至13:30分,下午16:00分至19时0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新疆建友友成 (略) )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请在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领取文件时携带确认,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

各分包工本费: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家渠国晟 (略)

地 址:第 (略)

联 系 人:刘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友友成 (略)

地  址:五家渠长征东街青湖尚城小区3号商铺门面A4-B4部分

联 系 人:骆玉津

联系方式: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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