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佳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公开处置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佳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公开处置公告

   (略) 拟对郑州 (略) 单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3年7月13日(基准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643,175,559.51元,未偿利息84,040,060.79元,垫付费用1,330,100.00元,债权总额728,545,720.3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标的资 (略)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处置清单:

  特别提示:

  1、主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给 (略) 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不良债权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如公告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名称与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名称等相关信息不符的情况下,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债务人、担保人加盖的公章上名称为准。

  3、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职责。

  4、本次公告中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略) 接收的档案资料、法院判决(如有)、执行证书(如有)及实际发生计息为准。就本公告中债权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部分物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交易对象:

  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我公司举报。

  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

  监督电话:0371-*

  监督人:王先生

   (略)

  2023年12月22日

  资产处置清单(截止2023年7月13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垫付诉讼费 合计 担保方式 抵押情况
1 郑州 (略) 中原银(郑州)物业字2019第*号 643,175,559.51 84,040,060.79 1,330,100.00 728,545,720.30 抵押+保证 由郑州 (略) 、 (略) 、陈锦艳、许秀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州 (略) 以其名下54376.85平方米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略) 拟对郑州 (略) 单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3年7月13日(基准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643,175,559.51元,未偿利息84,040,060.79元,垫付费用1,330,100.00元,债权总额728,545,720.3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标的资 (略)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处置清单:

  特别提示:

  1、主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给 (略) 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不良债权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如公告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名称与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名称等相关信息不符的情况下,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债务人、担保人加盖的公章上名称为准。

  3、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职责。

  4、本次公告中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略) 接收的档案资料、法院判决(如有)、执行证书(如有)及实际发生计息为准。就本公告中债权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部分物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交易对象:

  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我公司举报。

  咨询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

  监督电话:0371-*

  监督人:王先生

   (略)

  2023年12月22日

  资产处置清单(截止2023年7月13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垫付诉讼费 合计 担保方式 抵押情况
1 郑州 (略) 中原银(郑州)物业字2019第*号 643,175,559.51 84,040,060.79 1,330,100.00 728,545,720.30 抵押+保证 由郑州 (略) 、 (略) 、陈锦艳、许秀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州 (略) 以其名下54376.85平方米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